1、取得教育部“985 工程”“211 工程”应届毕业生或“双一流”高校毕业生,55 周岁(含)以下户口在省外; 2、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,40 周岁(含)以下户口在省外; 3、户口在省外,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,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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